為貫徹落實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意見》有關部署,按照《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工程實施方案》工作要求,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印發通知,啟動第二批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項目申報工作。
為指導地方和企業做好申報工作,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了《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項目申報要求》(以下簡稱《申報要求》)。
《申報要求》對《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工程實施方案》中的30個具體技術方向提出細化要求。其中,港口(港區)、物流園區集疏運示范項目:重點支持采取鐵路專用線、封閉式皮帶廊道、新能源集卡等措施,實現綠色集疏運(通過鐵路、水路、新能源汽車和封閉式皮帶廊道疏運煤炭、鐵礦石等大宗散貨)比例大幅提升的項目;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示范項目:重點支持煤電、石化、化工、鋼鐵、建材等行業碳捕集利用與封存項目,煤電機組項目年捕集量不低于100萬噸。
《申報要求》指出,近年來,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步伐加快。為更好適應新形勢新要求,新增9個技術方向納入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工程支持范圍。其中,超低濃度瓦斯利用示范項目:重點支持對濃度8%以下瓦斯(含風排瓦斯)通過無焰氧化方式發電供熱的項目,減少甲烷直接排放,年利用瓦斯量(折純)100萬立方米以上。納入化石能源清潔高效開發利用示范項目方向。
來源:中國煤炭報